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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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红格南矿开发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建议》(第12号建议)交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中央保障用地项目清单申报情况。2025年,国家组织了一次申报工作。我市严格按照要求,将红格南矿开发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至国家,目前尚未获批。
(二)省级重点项目纳入情况。该项目已成功申报纳入2025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并列为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同时也是我省“正在实施的百亿级标志性引领性省重点项目”,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开展每月调度推进。
二、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省级政策支持:根据《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川府发〔2020〕19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二)部省协同保障:《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第五次省部联席会议纪要》(2025年1月9日)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配置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及必要附属设施可整体纳入采矿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目前,红格南矿开发项目已纳入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项目用地保障已获得上级政策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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