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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4号-2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7-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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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的“关于增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第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列入规划”的建议

2022年5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为导向,充分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前沿技术,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使用便捷,与全市电动汽车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能力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

其中:2022年拟规划专用充电桩48个,均为直流快充桩,合计建成专用充电桩119个;规划公用充电桩113个,其中直流桩72个,交流桩31个,合计建成公用充电桩193个;自用充电桩500个。

2025年拟规划专用充电桩263个,均为直流快充桩,合计建成专用充电桩334个;规划公用充电桩545个,其中直流桩424个,交流桩121个,合计建成公用充电桩625个;自用充电桩1500个。同时,在配套电网建设、优化运营模式、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关于“对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尽量满足居民区充电需求”的建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指导和协助行业管理部门为居住社区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指导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结合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和便民停车棚的管理办法。鼓励新建居住社区要按相关要求,为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要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市发展改革委将配合自规、住建等行业部门将新建住宅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内容纳入项目的建设内容之一,在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加强监督和指导。

我市将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社区改造范围,作为“完善类”改造内容。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结合停车位统筹配置(或预留)小区内停车位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编制统一施工方案,统筹实施改造,尽量满足居民区充电需求。

我市采用执分时电价机制降低电费,一户一表居民的充电设施用电已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电价在平段基础下浮60%,从而引导用户多使用低谷电,减少电费支出。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