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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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钒钛产业加大绿色能源综合利用的建议》(第4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向上争取绿色能源开发、储存和转化政策”的建议
今年以来,按照《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初步实施方案》,加速推进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东区和米易“光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开发建设,同时,有序推进银江水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今年3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惠能助企”专项行动,全市共筛选25家试点企业(其中涉及钒钛企业6家)分三批次开展项目试点,以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节能改造等方式,帮助企业稳定用电成本,促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建立“月协商、周调度”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掌握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困难,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建设。
二、关于“促进绿色能源在钒钛产业领域的转化应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开发遵循新能源资源带动产业发展“1+N”模式,推进“光伏+钒电池储能”项目建设,向省能源局上报了“光伏+钒钛产业”项目,积极引进绿色能源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推动能源支撑钒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将结合全市产业布局,推进绿色能源与各类产业协同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钒钛产业与绿色能源协同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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