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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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攀枝花市电价助推工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14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向上争取延续攀枝花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建议
2022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四川省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批复》(发改价格〔2022〕1910号),同意将弃水电量消纳试点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明确此后不再延长试点期限。
2024年,根据《四川省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政策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4〕140号),政策适用范围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和国家有关要求,且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明确的能效约束领域的企业。
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公平公正、聚焦重点、兼顾承续的原则,在2024年纳入弃水电量消纳试点企业、扩建项目企业(单独装表计量)和2025年新投产且符合重点支持产业方向企业中,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攀枝花现代工业体系精深加工产业方向、新赛道产业方向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按照此标准,组织84家企业申报弃水电量消纳25.79亿千瓦时。
二、关于“优化电价政策”的建议
四川电价政策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程序,多维度科学谋划:一是深入分析全省电力供需形势、电源电网建设及省间购电等情况,充分考量用电负荷季节性与区域性差异;二是主动对标国家电价改革要求,结合省内电力供需实际推进政策调整;三是对居民阶梯电价等重大调整事项,依法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四是建立健全分时电价动态评估机制,定期研判电价执行、新能源发展及用电负荷变化;五是对重大电价调整事项严格履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批程序,确保电价政策科学精准、务实有效。
市发展改革委立足本市产业用电结构、新能源发展及电力供需特点,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并通过优化分时电价机制、推行产业优惠电价等举措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85号),调整全省分时电价政策,全年低谷时长增加180小时、平段时长减少180小时,且将180小时高峰时段从用电价格较高的春秋季调至价格较低的夏季。鉴于我市电网送出受限的实际情况,文件明确我市大工业用户暂停执行尖峰电价机制, 预计可有效降低相关企业用电成本6%,为攀枝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电价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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