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攀枝花市光伏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的建议》(第16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利用组织领导”的建议
我市紧扣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成立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有关市级部门和各县(区)组成的联动推进攻坚小组,加速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抢抓新能源发展“风口期”,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应开发尽开发,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正在开发建设的东区银江5万千瓦光伏项目较计划提前2个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米易县撒莲丙谷1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其余项目正在加速办理要件。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统筹,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速推动规划项目建成达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探索地方企业参与开发模式”的建议
依据国家和省级能源开发有关指导意见,我市严格执行“1+N”开发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优选确定项目法人。地方国企可通过控股或参股等方式,主导或合作开发建设能源项目,推进能源发展多元布局,获取投资收益,实现地方经济的全面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攀钢集团、城建交集团、环能集团等地方企业已参与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开发收益共享。下一步,将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市场化竞配的原则下,探索地方企业参与集中式光伏项目开发路径。
三、关于“探索光伏开发共富新模式”的建议
我市坚持“综合开发,共享发展”的原则,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利用光伏资源“1+N”开发模式,成功应用“光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光伏+氢能开发利用”“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模式,提升贡献税收,为我市注入新的“阳光动力”,同时带动居民就业增收和综合服务产业等协同发展,以绿色产业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坚持以“资源带动产业”的思路,助力全市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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