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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文件执行时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文件执行时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规范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稳定停车服务价格秩序,保障停车服务经营机构合法权益和广大车主合理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停车产业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本通知,延长相关收费标准文件的执行时间,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政策空档影响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依据

本通知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管理实际,参考《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958号)实施以来的实际成效,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核心内容解读

(一)延长执行时间的文件范围

本次明确延长有效期的文件为《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958号),该文件此前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保持不变,仅延长执行期限。

(二)具体延长期限

有效期延长至20291031日,有效期内如无新的政策调整,将持续按照攀发改价格〔201958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特殊停车场收费说明

明确攀枝花机场、攀枝花公园、二滩码头停车场、攀枝花火车南站4个特殊场所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纳入本次延长范围,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审批确定,确保此类特殊场所停车收费贴合实际运营需求,兼顾公益性与运营合理性。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715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攀枝花市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1958号)同步延长有效期至2029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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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 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