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示》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一是印发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工作要点》,安排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任务,使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依托“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开展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主体采取深入街头发放宣传单、社区集中宣传等不同方式,提升群众、企业的接受度、参与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意识、绿色低碳理念和节约粮食意识。
二是组织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13人)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学习和考试,合格率100%。并结合发展改革工作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人员共37人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
三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到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暨2025年宪法宣传入园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2025年川渝“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专职律师,开展2025年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市发展改革委干部职工、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委属粮食企业30余人参加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12·4”宪法宣传周有奖知识竞答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全委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
(二)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确保发展改革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按要求报送了《2025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涉及市发展改革委2个事项。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2025年以来,对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共39个政策文件开展了评估。
二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及对外签订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2025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27份。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2025年共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8份。
四是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文件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按要求每季度报送一次新增《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统计表》。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对15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对标权责清单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报市司法局备案。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26件,其中行政许可8件,行政检查18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运用“天府入企码”开展相关行政检查。
二是坚持执法行为标准化。认真执行《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的各项举措,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行政执法文书、流程、用语、案件编号等标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2025年开展发展改革系统案卷评查41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36件,行政处罚案卷5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将抽查核查情况报送至市司法局。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合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工程招投标领域投诉、信访等信息共享和线索、案件移送协调机制,每季度共享投诉、信访和行政处罚(处理)相关信息。2025年,已共享27条投诉、信访和行政处罚(处理)信息。没有出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情况。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及《攀枝花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意义,切实按要求做好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不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在收到信访件时必须严格收文管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加强法制审查和把关,杜绝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培训和营商环境测评,2024年度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攀枝花市整体表现“良好”。针对测评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印发了《攀枝花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攀枝花市2025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营商环境立法。圆满完成《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自查,组织开展《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系统梳理并研究提出22条立法建议,推动《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纳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
三是工程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重大项目预审制,单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平均提速75%以上,建筑工程审批环节由45个合并至6个,审批时限由233个工作日压减至26个工作日内。
(六)扎实做好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落实信用信息完善补充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攀枝花市信用信息归集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清理、核实、校验、上报“双公示”信用数据,完善“双公示”数据补充与校验机制,梳理并补报2020年以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历史数据。
二是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围绕数据报送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指标,规范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公示有关标准及要求,不断提升信用信息报送质量。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42万条,其中七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约14万条,水费气费信用信息约1万条、信用承诺信用信息约12万条、其他信用信息约15万条,数据合规率达99%以上。
三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各领域的《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集成办理,推动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等10大类“单事项”集成为信用修复“一件事”,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2025年,按程序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315件,有效保障信用主体权益,实现应修复尽修复,信用修复零违规、零投诉。
(七)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进一步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转发《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开展市场壁垒整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文件清理、专项治理、政策宣传及线索核查等工作,未发现重大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七大方面25项主要职责。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学纪,2025年共开展15次党组会前学法、学纪和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30个,党组成员法治思维得到了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单一,多集中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缺乏创新与吸引力。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缺乏专业和系统的学习培训,执法能力和实践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做好涉及发展改革新颁规章、文件的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依法治理、法治实践全过程;创新宣传手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发展改革宣传更加“接地气”“入民心”;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有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拓展普法阵地,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六项工作制度规定,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规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水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涉企行政执法中积极运用“天府入企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及时转发国家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加强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及时参加网上在线学习和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等多种学习培训平台,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确定事项的主体,落实监管的措施,确保发展改革行政执法不越权,不失职,增强执法的协同性。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争议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特此报告。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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