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构和人员组成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处、室、局、中心:
为更好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委党组研究,特制定《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构和人员组成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相关人员按照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中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2月18日
抄报:章忠常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第五督导组。
中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2月18日印发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机构和人员组成方案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和督导组,人员组成和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情况综合;负责委党组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服务,重点是组织集中学习会、到基层调研、民主生活会等;负责协调落实省、市及委领导的要求;负责联系指导和收集、掌握全委面上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推进情况;负责牵头指导“走基层”活动,汇总进展情况;负责牵头建设活动长效机制。承办市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组、指导组、“走基层”活动组和委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主 任:李星星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副主任:许蓉梅 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李明泉 市发改委代建项目管理处处长
成 员:刘高华 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尚 骏 市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处副处长
朱 刚 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红梅 市发改委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杨 建 市价格认证中心科员
梁振中 市价格认证中心科员
二、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等工作;负责收集委内各处、室、局、中心教育实践活动信息、简报,编发活动简报、专报,总结、挖掘活动典型;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宣传推出活动典型;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和评议、整改方案等;负责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承办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宣传组和委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组 长:罗启武 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罗 辉 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唐 晨 市发改委交能处处长
唐高见 市发改委社发处副处长
成 员:沈慧萍 市发改委农经处处长
周 朗 市发改委社发处处长
付建平 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
罗 燕 市发改委产业处副处长
肖擎宇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吴 江 市发改委交能处副处长
三、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负责省委、市委督导组指示、意见的汇总和反馈;负责协调落实省委、市委督导组的要求;初步审查副县级党员干部、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全程参与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委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清理作风建设尤其是“四风”问题相关的制度,督促出台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群众工作的制度机制。承办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导组和委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组 长:冯正伦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李长聪 市发改委监察室主任
杨世伟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成 员:李建华 市发改委监测成本处处长
刘相平 市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处处长
刘志勇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处处长
何云良 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胡 渝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
彭 印 市重大项目建设稽察办公室副主任
市发改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罗辉,联系方式:3324544,1388239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