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评标专家肖莉、谢治英、李定国、唐军、 刘笔汉处理情况的通告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4-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2月18日,评标专家肖莉(证书编号:512012045)、谢治英(证书编号:511512145)、李定国(证书编号:510450136)、唐军(证书编号:510439853)、刘笔汉(证书编号:51042580)在参与攀枝花三线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湖滨文旅综合街区、儿童乐园及天星湖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
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肖莉(证书编号:512012045)、谢治英(证书编号:511512145)、李定国(证书编号:510450136)、唐军(证书编号:510439853)、刘笔汉(证书编号:51042580)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