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粮食系统“作风大转变”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属各国有粮食企业:
现将《攀枝花市粮食系统“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攀枝花市粮食系统
“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攀枝花市粮食行业工作作风,根据中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部署,对近期加强和改进粮食系统作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质量推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紧密联系粮食部门工作实际,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自学、自查、自纠的原则,解决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干部职工作风的新转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市委巡察组关于粮食系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标中央八项规定,从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追根溯源,从体制机制查找原因,从监督管理找差距,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担责任、树标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层层压紧、上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带动全市粮食行业作风全面根本好转。
(三)坚持务求实效。崇尚实干、力戒空谈,不重形式、不走过场,保持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势头,让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立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粮食和物资管理科、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干部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和物资监督监察科,负责作风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等制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责任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作用,加强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的指导工作,做好专项活动实施推动工作。
2.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是专项活动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专项活动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点任务
(一)学风方面。一是学习不深入问题。重点解决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方面不深不细的问题,整治“粮食流通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及市委关于专项巡察粮食系统购销领域工作中发现的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思考问题、化解矛盾、谋划发展、做出决策不够完善、不够科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好、不够到位等问题。二是业务不精问题。重点整治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标准低,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工作安排部署多,认真检查落实到位不力等问题。
(二)思想作风方面。一是“四风”问题。重点整治反“四风”整改落实不力、效果不佳;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拟定文件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汇报多发现问题少;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摆架子、耍态度,一些工作严重不落实等问题。二是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履职得过且过等问题。三是“慵懒散”问题。重点整治工作自由散漫,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一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工作积极性不高,在岗不在状态、出工不出力;在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储备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缺乏担当作为的干劲、韧劲、狠劲。二是否存在监督管理重痕迹、轻实效、不作为,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三是吃拿卡要、虚假轮换、以陈顶新等,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阻扰出库。
(四)领导作风。一是不正确履职,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或插手粮食购销,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破坏国有粮食企业正常管理经营等问题。二是“靠粮吃粮”“监守自盗”,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越权执法、违规审批;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或插手粮食购销,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破坏国有粮食企业正常管理经营等。
五、方法步骤
“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从2022年1月10日开始,到2022年3月9日结束。专项活动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重点是国有粮食企业,整个专题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学习,广泛发动(2022年1月10日—1月15日)。
(1)宣传发动。分层按时做好专项活动宣传动员,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紧扣“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主线,明确专项活动的目标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搞好全市粮食工作上来。
(2)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相关精神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并按要求撰写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
(3)交流讨论。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工作、学习实际,进行一次专项研讨活动,引导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全力开展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二)查摆问题,剖析根源(2022年1月16日—1月25日)。
(1)分析查摆。结合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的“深入了解粮食购销领域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业情况”,参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我对照、认真反思,进行深刻剖析、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辖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分析查摆进行督查、指导。
(2)思想教育。各国有粮食企业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企业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并适时上一堂党课,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
(3)查摆问题。在分析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查、群众提议、领导点评的方式,深入查摆在履行职责上的到位不到位,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作风过硬不过硬、态度好不好、务实不务实,认真查摆是否有不合时宜的观念,是否有制约发展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4)接受监督。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企业和个人要形成自查报告,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在2022年1月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辖区国有粮食企业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进行督查、指导,并每周向市发展改革委“作风大转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
(三)整改提高,建章立制(2022年1月26日—2022年3月9日)。
(1)制订方案。围绕宗旨意识、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查摆出来的各类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拟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
(2)跟踪查访。由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将查访到的问题反馈通报,并限期整改。
(3)解决问题。通过自查、评议和跟踪走访等方式,切实查摆问题,找准症结所在,着力解决好政治担当、购销领域突出问题、项目建设违规违纪违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建章立制。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企业业绩考核制度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粮食购销领域政策落实制度、年度工作点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逐步形成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全市粮食行业高质优效发展提供坚强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总结上报(2022年3月9日前)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汇总本辖区发现问题整治情况,形成整治情况报告。整治报告应包含整改工作研究部署情况、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并于2022年3月9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强化攻坚。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政治动力,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以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推进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对标政策,全面整改。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整改内容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准确核实,摸清问题症结,针对个性问题因人制宜精准施策,针对共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倒排整改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逐一整改、逐一落实、逐一销号。
(三)建立机制,纠防并举。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效,与作风建设和“四风”整治紧密结合,形成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制度规定,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