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应知应会

来源: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0-09-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5月—2021年5月。

  二、国务院督导组进驻时间及动员会召开时间

  2020年5月7日。

  三、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从5月7日至6月上旬,接受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督导组的政治督导、责任督导、措施督导和效能督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阶段问题排查阶段,6月中旬至8月底,认真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深入分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部门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

  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

  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第四阶段评估检查阶段,从2020年2月至5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检验实际工作成效。

  四、“一二四七十”系列方案

  “一”就是一个根本,即解决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上的问题;

  “二”就是两个方案,分别是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方案;

  “四”就是四个清单,即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完善制度四张清单;

  “七”就是着力解决七大方面问题,即思想认识、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风险隐患、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宣传教育问题;

  “十”就是制定细化思想认识提升、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火灾风险隐患、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设、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扑火指挥与安全、宣传教育等十个专项推进方案。

  五、专项整治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在全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大学习、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促进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六、专项整治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接受国务院督导组的检查指导,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突出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基础上,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区分轻重缓急,切实消除引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

  ——坚持注重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目标为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建立责任清单体系,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坚持齐抓共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

  七、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起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再次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影响制约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草原火灾频发、扑火伤亡屡现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八、专项整治重点

  以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攀枝花市等川西林牧区为重点,把凉山州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整改《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7个方面25项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九、7个方面25项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树得不牢,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2.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当前重特大火灾易发的严峻现实认识不够。

  3.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未认真剖析每起森林火灾原因,不能做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森林火灾频繁发生。

  4.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民俗用火、施工作业用火及输配电设施引发的火灾等难点问题上等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

  (二)体制机制方面

  5.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

  6.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特别是行政首长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

  7.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

  (三)责任落实方面

  8.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

  9.“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等问题。

  10.督导检查不到位,执行《禁火令》不严,用火审批不严,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没有做到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火案查处效率不高,有关涉案人员迟迟得不到处理。个别林牧区经营单位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未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和设备;专职护林护草员未按规定认真履行林牧区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不力;防火期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上报。

  (四)风险隐患方面

  11.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12.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等民俗用火、工矿企业生产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宽、松、软”。

  13.在高火险时段未及时发布禁火令,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员驻守。

  14.一些林牧区可燃物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林缘林下可燃物载量;居民、自发搬迁户生产生活用火管控不力;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五)队伍建设方面

  15.地方专业扑火力量不足,特别是高危区、高火险区的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

  16.现有地方扑火力量普遍存在建队标准不高、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等问题,缺乏对适合扑救高山森林火灾专属装备的研究和配置。

  17.地方扑火队伍缺乏专业培训,训练演练不够,实战能力弱。

  18.县(区)级、“两城”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六)基础设施方面

  19.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

  20.各地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现有防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

  21.重点林牧区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

  22.航空灭火力量不能满足扑大火需要,停机坪、取水点数量少,布局不合理。

  (七)宣传发动方面

  23.一些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对野外用火习以为常,防火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广泛深入扎实的教育不够,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形成规范。

  24.一些地区宣传教育存在盲区死角,对自发搬迁户和深山区散居农户宣传教育不到位,落后的用火习惯、防火理念始终没有有效转变。

  25.一些干部满足于一般性的教育发动,宣传入户实效性不强,和林区施工企业签订的防火责任书没有真正落实到班组人头和各个环节。

  十、扑救森林火灾三个原则

  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十一、扑救森林火灾四个不打

  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