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相关要求印发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本年度的普法任务,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举办了2024年民法典专题普法培训,邀请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主题,为市发展改革委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组织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2人)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学习和考试,合格率100%。并结合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共48人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组织全委92名学员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进行学习,学习达标率100%。
三是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活动主题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市发展改革委微博发布“2024年四川省宪法宣传周主题公益广告”,在工作群发布“宪法宣传周”公益短信。参加了第八届《民法典》施行天府论坛,并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通过川观新闻、四川观察、法治四川等平台收看了全省宪法宣传直播。积极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年度法律知识主题竞赛活动。
(二)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涉及发展改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2024年按要求报送了《2024年攀枝花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市发展改革委涉及1个事项。
二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及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见。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了《关于法律顾问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对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作了总体评价。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共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合同协议33份,文件14份,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26份。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报备、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程序已录入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和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抓紧做好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经全面清理核实,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已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
四是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出台的文件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按要求每2个月报送一次新增《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统计表》。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2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政策措施4件,“一事一议”18件。
五是认真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市发展改革委清理出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共31件,需要废止的涉企政策文件1个,该文件已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对标权责清单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五清单)和《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一目录)。并根据机构改革新设立和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本单位的“法治账图”进行修改更新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
二是坚持执法行为标准化。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行政执法文书、流程、用语、案件编号等标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案件共计106件,其中行政许可6件,行政处罚2件,行政检查98件。报送行政处罚3卷,行政许可6卷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均符合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合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纪委监委机关、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工程招投标领域投诉、信访等信息共享和线索、案件移送协调机制,每季度共享投诉、信访和行政处理(处罚)相关信息。2024年,已共享12条投诉、信访和行政处罚(处理)信息。没有出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情况。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深入贯彻《攀枝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及《攀枝花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充分认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于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意义,切实按要求做好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不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要求各科室在收到信访件时必须严格收文管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加强法制审查和把关,杜绝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培训和营商环境测评,2023年度攀枝花市营商环境测评整体表现“良好”。针对测评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印发了《攀枝花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关于打造“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营商环境17条措施的通知》《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攀枝花市2024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牵头制定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作战手册》,重点围绕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将推进情况纳入《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通报》。会同市纪委监委对全省测评结果“一般”的指标牵头部门开展9次营商环境工作督导。修订印发《攀枝花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细则》。
三是深入开展提高企业满意度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所有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企业诉求办理台账,明确诉求事项办理时限、推进情况和工作措施。每季度20日前,收集市县区“企业诉求反馈渠道”部门报送企业诉求办理情况。截至目前,企业反馈诉求45个,已办结39个,持续推进6个。
四是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地区)“一池一库”的通知》要求,报送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政府建设优势项目。
(六)扎实做好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做好各类信用承诺信息和履约信息归集上报,归集上报信用承诺信息1万余条。加大信用承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推动食品药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税务等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结果,开展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2023年全市政务诚信自评工作,完成5大类30余个子指标自评结果上报。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认领工作,协助指导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各自领域的“一件事”事项认领,推动完成市本级、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项认领,共计90项。为相关企业提供了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外,还可通过登录四川政府服务网的信用修复“一件事”专区跳转至“信用中国”网站办理该事项。2024年,我市已累计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83笔。
(七)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进一步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转发《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照通报所列案例自查自纠,定期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绝不允许违规设立准入许可,绝不允许在准入环节违规设置隐性门槛。
二、存在的不足
法治宣传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报送内容多以业务工作为主,未能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行有效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对发改工作以外的相关法律运用不够熟练,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结合发改工作职责,编制并印发了《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七大方面25项主要职责,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遵循。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024年,共开展14次党组会前学法和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29个,党组成员法治思维得到了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做好涉及发展改革新颁规章、文件的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宪法学习宣传工作,以及对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有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拓展普法阵地,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改革工作要求。
(二)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六项工作制度规定,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程序规定;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及时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加强宣传工作。
(三)扎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及时参加网上在线学习和新进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等多种学习培训平台,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确定事项的主体,落实监管的措施,确保发展改革行政执法不越权,不失职,增强执法的协同性。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争议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特此报告。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