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通报(第一期)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促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进入前14”的工作要求。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办通知》(攀发改审批〔2022〕15号),要求市级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按照《攀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攀枝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逐条梳理整改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工作督查督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通报。
一、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情况。
全市19个部门牵头汇总对标《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开展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各部门完成情况如下(具体未完成情况见附件1):
序号 |
单位名称 |
牵头对标条目(条) |
完成情况(条) |
备注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22 |
16 |
|
2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5 |
5 |
|
3 |
市交通运输局 |
2 |
2 |
|
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 |
9 |
|
5 |
市法院 |
11 |
11 |
|
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4 |
|
7 |
市科技局 |
4 |
4 |
|
8 |
市商务局 |
3 |
3 |
|
9 |
攀枝花海关 |
4 |
3 |
|
10 |
市司法局 |
4 |
4 |
|
11 |
市公安局 |
3 |
3 |
|
12 |
市财政局 |
5 |
5 |
|
13 |
市生态环境局 |
2 |
2 |
|
14 |
市金融工作局 |
1 |
1 |
|
15 |
市水利局 |
2 |
2 |
|
16 |
市税务局 |
5 |
5 |
|
17 |
市卫生健康委 |
3 |
3 |
|
18 |
市发展改革委 |
11 |
11 |
|
19 |
市大数据中心 |
2 |
2 |
|
(二)存在问题。
1.市大数据中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攀枝花海关等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按照《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及时对接省直部门,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完成情况。
2.市级相关部门年初申请创新试点城市态度不积极,仅“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理机制”(市法院)纳入创新试点城市。
3.对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工作开展认识不够。大部分单位认为《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中明确为试点的城市才要开展相关工作,本市不是试点城市,与我市无关,无须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市级各部门对接省级部门,积极申报明年的创新试点城市。
2.比照试点城市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省上明确的试点城市,在试点领域的营商环境评价本身有明显优势,我市已经处于不利。因此,各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对照《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是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尽可能按试点城市要求完成,缩小与试点城市的差距。
二、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完成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共19个指标,存在问题124条,制定优化措施220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指标13个,完成优化措施202条,剩余18条未完成。6个未全部完成指标分别为登记财产、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包容普惠创新。具体未完成情况见《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未完成情况表》(附件2)。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指标“技术攻关”较难推进。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网上服务功能开发、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中立体交通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
2.部分指标机制政策有待建立健全。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推进、办理破产指标中深化破产府院以及其他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中专项政策制定等。
3.部分指标部门联动对接力度较差。比如登记财产指标中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动,获得信贷指标中与财政部门对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中与国家商标局对接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有关指标牵头部门以及责任部门要想方设法聚集力量,攻克技术难点,进一步改革创新,尽快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建设。
2.根据本地发展特色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机制政策,加快出台针对性改革举措,充分实现制度和专项政策保障,形成长效机制。
3.对标先进地区,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加强与上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先进动态。
4.结合《枝花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存在问题和优化措施,进一步自查自纠,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动态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有关措施。尤其还未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的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三、2022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攀枝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围绕19个一级指标71个二级指标制定目标任务228条,根据各部门梳理上报情况,截至11月底已完成183条,未完成45条,未完成部分详见《攀枝花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未完成情况》(附件3)。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指标牵头部门反映因指标涉及责任部门较多,有些责任单位责任意识不强,不按时梳理报送完成情况。梳理收集完成情况较困难。
2.部分单位对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重视不够,导致要求的时间、环节、流程等方面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因政府或其他资金问题导致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
4.因创新或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原因导致责任目标不能按时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制定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减少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2.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因资金落实不到位而影响进度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3.加快改革创新,加大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突破运用。加快建设信息化系统、智慧平台等,破除技术壁垒,着力解决平台系统卡顿、不畅通、不能互通共享等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办”。
附件:《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无法对标工作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