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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9-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随着“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改造升级工作,特别是2016年以来的农村电力扶贫工作的推进,农网改造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解决了农村供电“最后1公里”问题,提升了农村地区电气化水平,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助农民增收节支。但在工作推进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农网保障能力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全市经过多轮农网升级改造,电网网架结构、供电能力、电能质量都有一定提高,有力的支持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但随着空调等大功率家用电器、农业机器的普及,农村用电需求进一步增加,农网建设仍然跟不上农村发展的需要,现有农村电网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大功率用电和高质量用电需求,农网电网升级改造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农网升级改造点多、面广、线长,投资高,经济效益低。

2016年至2018年,全市仅贫困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就涉及全市70个行政村, 2万人以上群众。这些行政村大都远离中心城区,相对偏远、分散,农网发展历史欠账多,导致单个行政村电网升级改造成本巨大。如我市仁和区平地镇波西村,紧临云南省和南方电网覆盖区,为了满足供电半径要求,新建10千伏台区仅解决两户群众用电问题。农网工程投入产出水平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

三是农网升级改造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协调。

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我市盐边县二滩湿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缓冲区甚至核心区还有部分居民群众居住。根据国家、省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已通过调整自然保护区区划范围和生态移民等方式,逐步解决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因此事项涉及群众较多,生态搬迁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全解决。在此之前,群众民生用电工作保供十分困难。按现有法律法规,基本不能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甚至实验区新建电力设施,对于生态搬迁前,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民生用电,只能在原有基础上,通过局部供配电设施完善、升级等有限手段确保最基础民生供电需求,不能系统的解决电网改造、升级问题,甚至导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无法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 以规划为统领,统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一是高质量做好“十四五”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编制工作。将中西部地区、偏远山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打捆纳入国家、省级电网升级规划。二是整体推进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好规划。要加强指导和协调,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农网升级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和要件办理,按照“民生导向、把握节奏、严管质量、成熟一项,落地一项”原则,优化配置资源,优先落实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完善物资供应和工程保障,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实施。

2. 做好项目资金筹措。

农网工程投资规模大、运维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特别是中西部、边远地区农网投入产出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具有明显的普遍服务特性,对社会资本不具有吸引力,建设资金缺口大。一是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电网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享受中央资本金支持政策,提高电网公司对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积极性,减轻电网公司特别是地方电网公司财务负担。二是做好农网项目配套的金融支持政策。要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融资支持力度,缓解电网企业融资压力,如为农网项目提供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企业自筹资金部分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电力企业财务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问题。

3. 加大督查力度。

一是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到全覆盖排查。按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抗灾能力强”的新型农网建设要求,全面解决危及电网安全,线路“卡脖子”、设备“过负荷”以及“低电压”等问题,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二是要要按企业自查、乡镇排查、县(区)检查、市级督查、省级抽查工作机制,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和覆盖面,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落地见效。做到对国家、对农民负责,让农网改造这项工程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做到造福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