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优选业主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有关要求,有效推动《四川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落地实施,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仁和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业主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1. 优选依据。
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能发新能〔2021〕39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优选业主方案》。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要求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波西村,东经101°48′36″,北纬26°07′41″。 |
实施时间 |
(1)应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该项目提前取得核准批复; (2)取得项目核准后,在6个月内开展主体项目施工。 |
工程规模和标准 |
(1)拟利用乌东德水电站作为下水库,新建上水库和电站厂房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551m,坝顶长度约443m,最大坝高108m,水库正常蓄水位1545m,调节库容1041.8万m³。电站装机300万千瓦(一期120万千瓦)。承担四川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并为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提供水源。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50亿元(一期66亿元)。 (3)建设标准:满足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设计施工标准。 |
建设资金 |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项目业主承担。 |
其他 |
(1)须按照《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应做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抽水蓄能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对储备项目站址资源的保护工作。 (3)应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收2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移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做好与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协同推进,同意以抽水蓄能电站上库为水源,预留一定库容满足水资源工程无偿取水需要,优选为业主后出具正式文件,积极配合开展攀枝花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至建成投用各阶段工作。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一个企业集团若以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该下级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最高级别母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以证明其申报身份的唯一性。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3.2 申报人(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相关条件如下:
(1)具备抽水蓄能电站或大型水电站项目建设管理经验。
(2)总资产不小1亿元。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前3日内为准。
(4)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管理。
注:1.以上条件,如申请人按照其上级公司级别标准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资质文件,本条(3)(4)项内容在评审时采取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一同审核。2.本条(4)申请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申请人注册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的证明。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在提交申请文件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条件确定(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资质条件需满足本公告3.2条规定,并提交资格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优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比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22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15时0分至18时0分,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到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5楼)517室获取比选文件(PDF版),申请人需自备存储媒介,或联系比选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电子文件(PDF版)。
5. 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申请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三线博物馆旁攀西科技城8楼)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5楼)517室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12-3336692
邮 箱:519946163@qq.com
传 真:0812-3324582
附件:报名申请表.doc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