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1-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关于做好
2019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春节期间市场情况,保持节日市场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现将《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川价监〔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并在2月4日、6日、7日、10日上午9:40以前通过《四川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报送监测数据。
附件: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