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 转发《关于下达 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1-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
转发《关于下达 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农牧(交通水务、农林畜牧)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9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攀枝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各县(区)要继续紧扣实施步骤,分灌区、分区域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现代农业园区全面实施水价改革,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状况良好、建设管护机制突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全、地方积极性高的中型灌区及部分小型灌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暨编制201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31号)要求,各级牵头单位要将年度任务分解到部门,水务部门重点负责实施大中型灌区的改革任务,农业部门重点负责实施高效节水项目区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区的改革任务。
有改革计划任务的县(区)请将2019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田间地块,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并将2019年实施计划和任务落实表(四部门签章后)于 2019年3月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
附件:1.关于下达 2019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
2.××县(区)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实表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水务局 攀枝花市农牧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攀发改价格〔2019〕2号附件2.xls 攀发改价格〔2019〕2号附件1.pdf 攀发改价格〔201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