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 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采空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议》(第9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采空区小水利的建设,缓解现在的困境,得到三结合项目尾端工程能覆盖”的建议
(一)多方筹资,兜底保障农村人饮安全。“十四五”以来,市、区水利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1838万元,在采煤沉陷区建设了前进镇永胜村人饮抗旱工程、前进镇高峰水厂新建工程、太平乡红岩村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太平乡红岩村灰力苏组人饮管道架设项目、太平乡采空沉陷区生活用水提升工程等5处工程,共计提升4097人的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积极协调,尽力解决生产用水问题。一是实施原水管网延伸工程。2022年投资约120万元,从观音岩引水工程的原水管道开口,建设加压站一座,架设管线1.4公里至花山村新花山组。二是实施云盘山组、灰槽子组抗旱应急管道维修项目。实施金沙提灌站改造,对云盘山组绿豆坪片区、灰槽子组的老旧1.5公里管路进行维修整治。三是协调陶家渡水厂帮助解决生产用水问题。花山村新花山组全境、云盘山组大部区域已架设城市自来水管网,对通城市自来水的农户,可按照每人每月5吨水的标准,用于庭院农业的生产(房前屋后种植小菜、适当养殖畜禽)。水价按第一级水价执行(2024年为2.4元/吨)。
(三)统筹谋划,提升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水平。市水利局指导仁和区编制了《仁和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通过城市管网延伸、新建或扩建水厂等,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组织编制了《仁和区太平乡采煤沉陷区生产供水工程建设方案》,规划通过新建引水工程、蓄水工程、整治现有水利设施(水库、山坪塘、提灌站)、完善灌区骨干水网等方式,增加水源保障能力。
二、关于“得到项目资金的投入和政策的倾斜,加快采空区基础设施道路硬化”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向上争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有关资金、政策。争取到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42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59万元、省级资金860万元。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将攀枝花采煤沉陷区纳入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这是攀枝花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首次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采煤沉陷区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西区采煤沉陷区陶家渡片区搬迁小区改造工程、格里坪避险搬迁项目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预审,两个项目拟争取中央资金6146万元。仁和区采煤沉陷区前进镇高峰村供水安全工程和太平乡河边村避险搬迁项目通过了省发展改革委预审,拟争取省级资金2172万元。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西区、仁和区谋划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道路硬化等项目,争取更多的中央、省级专项资金。
三、关于“在红线的再次划定后,农房改造能得到资金的补助,鼓励农户进行农房新建”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改造中,要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严禁扩大保障范围。”,为此农村危房改造能获得资金支持的仅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中央、省级采煤沉陷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避险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接续替代产业平台项目等四方面,2024年,我市共争取中央、省级资金避险搬迁项目3个。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指导西区、仁和区积极包装避险搬迁项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切实解决农房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群体农房改造予以资金补贴。
感谢您对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