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 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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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引入全新模式,加快建设攀枝花市第二朵政务云的建议》(第11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应改变原有的政府投资建设或者分期支付固定费用的方式,结合云计算特点和国产化政策要求,采用全新模式,招引有实力的信息化企业在攀枝花投资建设第二朵政务云,财政不支付任何建设费用,不承诺任何‘保底消费’,由各部门根据自身需求,按需上云、按需付费。”的建议
2019年,攀枝花大数据政务云服务(一期)由攀枝花浪潮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服务期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9日。2023年由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攀枝花市政务云及政务大数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3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政务云平台服务及政务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服务,在财政预算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一年一签。市政务云采用X86架构,支持IPV6访问,2023年已通过等保三级测评,满足弹性部署需求。前期,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和市财政局对我市建设第二朵政务云进行了调研探索,参考省上和其他市(州)政务云建设模式,“按需上云、按需付费”模式比较符合我市政务云建设。初步思路由第三方公司采取国产化路线建设信创云,同步配套密码池等保测评等基础服务设施,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资源单价,按年消耗资源量确认资费,在财政预算保障条件下,统一支付费用。
二、关于“结合实际情况,稳定两朵政务云的总体布局,既满足我市各部门上云需求,又保持一定的竞争格局,既让企业有合理利润,又减少财政支出压力,为我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的建议
目前,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待政务云主管部门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政务云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攀枝花政务云建设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