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2〕223号),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22 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2〕74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布内容
项目招标计划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名及文号、项目概况、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计划招标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发布渠道
招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http://ggzy.panzhihua.gov.cn),在“招标计划”栏目按要求填写“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后发布。
四、发布时间
招标人应提前发布招标计划,原则上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信息,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和交易质效,增强项目投标公平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招标人是招标计划发布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发布项目招标计划,并确保内容准确。项目信息如有调整,要及时修改招标计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完善业务流程及交易系统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撑和工作服务。各级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加大指导和督促。
(三)加强日常管理。招标计划发布情况将作为项目受理材料重要要件之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时,受理部门将对招标计划发布情况进行复核。对于未发布招标计划或不按要求发布招标计划的项目,招标人需说明具体情况,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发布招标公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招标人严格按照要求发布招标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人: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及文号:
四、项目概况:
五、投资估算: 万元
六、资金来源:
七、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八、计划招标时间:
九、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