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24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9-01
- 发布日期:2023-09-01
- 文 号:攀发改价格〔2023〕8号
各自来水经营企业、用水户:
《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经2023年7月17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
联动机制方案
为理顺和完善城市供水价格机制,及时疏导供水上下游价格矛盾,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等文件规定,建立我市市区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
一、联动条件
因上游原水价格调整直接导致市区自来水成本刚性上调或下调的,应对市区自来水价格联动调整。
二、联动办法
市区自来水价格与上游原水价格实行同向同步调整。联动调整计算公式:
联动调整额度=上游原水价格调整额度×(1+水损率)
调整后自来水终端价格=调整前自来水终端价格±联动调整额度
三、联动调价规程
因上游原水价格调整实行同向同步联动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可依据联动公式拟定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依据联动机制制定自来水价格时,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四、方案执行范围和时间
执行范围:攀枝花市市区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
执行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建立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