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挖清洁能源潜力 构建多能互补、协调发展的能源体系的建议 》(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银江水电站作为攀枝花市自备电源”的建议
2018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文件印发以来,攀枝花市对金沙、银江作为钒钛高新区自备电源做了深入研究,也多次到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汇报沟通,但由于受《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条“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文件)“各地要按照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划定试点项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交叉供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等政策限制,结合电网公司对发电站“只发不供”要求,以及供电保障、安全运行等主要因素,金沙、银江水电站暂不具备向园区“专线直供”条件。
二、关于“支持东区水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的建议
东区谋划的“五结合项目”,是以抽水蓄能电站为水源,没有抽水蓄能电站,其他项目将成为无本之木。建议进一步论证东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必要和可行性,待条件成熟我们全力支持上报。
三、关于“大力支持钒钛储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攀枝花钒电池储能产业起步早,依托钒资源和工业基础优势,市委、市政府正抢抓钒电池储能发展机遇,抢占储能产业新赛道,《“中国钒电之都”—攀枝花市钒电池储能产业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正式印发。在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方面,积极引进了大连融科、国家电投集团等龙头企业,合力开辟储能产业蓝海,共同推动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化、商业化快速发展,加速布局发展钒电池储能全产业链,建设钒电池“装备制造+材料”特色产业集群。已形成了千吨级高纯五氧化二钒和千立方米级钒电解液生产能力,建成全省唯一的“光伏—钒电池储能—充电桩”小型示范应用工程并持续运转正常,钒融科技2000m³/年钒电解液项目、高钒能储2×100MW电堆生产线一期、国家电投100MW/500MWh钒电池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实证基地将于年内建成投产。
感谢您对我市清洁能源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