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8-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积极争取钒钛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耗保障政策的建议》(建议第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钒钛文章,是落实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上下以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在“两高”梳理、能耗指标支持、争取资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力做大做强钒钛产业。
一、关于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的建议。全面梳理“两高”项目,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一是指导业主合理选址,从源头确保项目符合我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在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指导环评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技术导则规编制、科学预测,避免出现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二是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审批项目环评过程中,对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截至目前,已对6个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进行了暂缓审批,在存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前,坚决不予审批通过。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验收手续履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对存在“未批先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关于做好能耗指标支持工作的建议。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将参照国家的方式,不再给市(州)下达能耗总量约束性指标,只要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能效水平等要求,经过充分论证就可以上马,不会受到所谓能耗总量指标限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自2021年5月起对年综合能耗3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的项目在开展节能审查时,要求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并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了10%—30%的不同替代比例要求。为保障全市等量和减量替代需求,2021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攀枝花市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方案》,从通过节能改造和淘汰生产装置、加强企业用能管理、增加森林碳汇工程、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4个方面梳理出“十四五”等量和减量替代指标273.35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拟建项目等量和减量替代指标需求为137.79万吨标准煤,达到指标供需平衡。为确保273.35万吨标准煤替代指标能顺利实现,下一步,各区县、各园区、各企业应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全面清理可以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对标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能,充分挖掘存量项目节能潜力,为新上优质项目腾出用能空间。
三、关于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建议。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