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9-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依据《四川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煤气价格听证会意见及我市居民用气实际,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经市政府2018年9月4日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与行业稳健运行。
二、核心内容
(一)调价标准:普通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0.99元/立方米调整为1.65元/立方米;困难职工、低保对象用气价格由0.68元/立方米调整为0.78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及范围: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实施范围为市区所有居民煤气用户。
(三)调价后的资金用途:调价资金用于企业气质净化、管网改造、隐患整改、基础设施建设等,保障供气质量与安全。
(四)工作要求:燃气企业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燃气服务,做好供气保障。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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