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6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9-12
- 发布日期:2018-09-12
- 文 号:攀发改价格〔2018〕6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煤气总公司、攀枝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参考成本监审结论,煤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意见建议及攀枝花市居民用气实际情况,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我委草拟了《攀枝花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调整方案(送审稿)》报经市政府2018年9月4日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普通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由0.99元/立方米调整为1.65元/立方米。
(二)困难职工和低保对象生活用气价格由0.68元/立方米调整为0.78元/立方米。
二、调整时间及执行范围
上述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从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执行范围为市区范围内所有使用煤气的居民用户。
三、调价后的资金用途
煤气价格调整后,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继续秉承“气质优良、服务到位”的宗旨进一步的做好煤气供应保障等工作,同时要加大对气质净化、隐患整改、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计量设施完善的投入,保证居民用上优质、安全的煤气。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加快煤气服务“互联网+”的建设,为用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煤气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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