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12-2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10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12-22
  • 发布日期:2015-12-22
  • 文  号:攀发改价格〔2015〕7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建立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实际,我委拟定了《建立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报经2015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级阶梯水量

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级用水量每户每半年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第二级用水量每户每半年90—150立方米(含150立方米);第三级用水量为15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二、各分级阶梯水价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规定不同阶梯水量的保障功能,阶梯水价第一、第二、第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按我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元/立方米计算,各分级水价标准核定为:第一级水价(基价)1.9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2.8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5.7元/立方米

三、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市区城镇供水区域内(包括东区、西区、仁和区),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城镇居民家庭用户。在实施范围内的用水户,水价执行标准维持现行相关政策不变。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四、计量缴费周期和计费方式

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以半年为一个计量缴费周期,即1~6月,7~12月分别作为一个计量缴费周期。对预售水用户(包括IC卡表)售水量以年度为计量缴费周期。用水量在计量周期之内可累计、可结转。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水费计算公式:

计量缴费周期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用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

五、多人口的用水定额确定

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即为多人口家庭。

我市多人口家庭凭户口簿、居住证(户口簿、居住证为人口管理机关制发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证件)等,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3.5立方米/户表.月。具体实施办法由供水企业负责制定。

六、收入用途

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要用于弥补实施户表改造费用不足、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阶梯水价相对稳定等。

七、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对民政部门和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第一阶梯用水量内6立方米(含6立方米)实行免费供水,超过6立方米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计价收费。

八、执行时间

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九、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涉及面广,各区发改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自来水供给。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应加强对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该制度顺利实施。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政策解读:《关于建立我市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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